做旺A股!中證監下發文件加強保障中小投資者

中國證監會今日(27日)收市後接連出招改革股市,重頭戲之一是《關於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保護的若干意見》,透過加強保障散戶,提高股市的吸引力和財富效應。

其中,《意見》提到要嚴厲整治各類不利投資者保護的市場亂象,要從嚴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違規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短線交易、非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通過自媒體平台等渠道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等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另外,中證監會加強與公安和司法機關的執法協作,合力打擊侵佔、挪用私募基金財產,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上市公司違規對外擔保等違法犯罪行為,提高打擊的及時性和精準性。

出招維穩 加強監管程式交易與兩融
A股去年初冧市,高頻交易被指加劇跌勢。《意見》亦提到要「進一步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加大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的信息核查力度,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標準,針對性強化交易監測監控,維護市場交易的公平性。」此外,要「全面優化融資融券(兩融)監管制度」,進一步加強兩融業務監管,完善兩融規則,提高業務透明度和公平性,切實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

改革新股定價 鎖定愈長愈易中
同時,為提升股市集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意見》同時提到「優化新股發行定價機制」。中證監直言,「推動形成鼓勵長期持有的新股發行網下配售機制,研究試點對鎖定比例更高、鎖定期更長的網下投資者提高配售比例。」

承銷機構IPO盈利預測要審慎
另外,要強化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管理,從嚴限制故意抬高、壓低報價的詢價機搆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詢價配售,推動網下投資者合理報價。加大對投資價值研究報告事後回溯自律監管力度,對承銷機構報備的發行方案從嚴監管。督促承銷機構出具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時審慎作出盈利預測,充分進行風險提示,審慎確定估值結論。禁止承銷機構按照發行規模遞增收取費用的比例,禁止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或者審計結果作為收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