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800萬 涉錯誤分類專業投資者逾12年

香港證監會對瑞銀(UBS AG)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800萬元,因該企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存在缺失,導致其在逾12年間未能確保對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分作出準確分類。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2年7月期間,UBS使用自動化程序來核實其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分,而該程序是基於UBS對《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下適用於若干類別聯權共有帳戶持有人的投資組合最低要求的錯誤解讀。

因此,UBS將若干聯權共有帳戶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帳戶,而事實上這些帳戶應被分類為非專業投資者帳戶。這使UBS在沒有取得有效常設授權以使用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或沒有在向他們發出的戶口月結單中披露相關資料的情況下,向一些非專業投資者客戶提供其證券匯集借貸服務;及向一些非專業投資者客戶發售及銷售擬僅供專業投資者購買的投資產品。

證監會引述UBS覆蓋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四年期間的回顧審查發現,共有560個在香港入帳及/或管理的聯權共有帳戶被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帳戶。這些遭到錯誤分類的帳戶包括23個已登記使用證券匯集借貸服務的帳戶,涉及9,190宗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或買賣的證券借予UBS的證券匯集借貸交易;及94個已就限於專業投資者的產品進行投資交易的帳戶,涉及合共 500 宗交易。

證監會認為,UBS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和小心審慎的態度行事,亦沒有設立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來確保對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分作出準確的分類和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