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民眾期貨 罰340萬元 暫吊銷李振基牌照4個月
香港證監會譴責民眾期貨(現名為裕承環球期貨),並罰其340萬元,因該行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同時暫時吊銷民眾期貨前負責人員、董事總經理兼負責主要業務的核心職能主管李振基的牌照4個月,6月20日起至10月19日止,因民眾的缺失有部分歸咎於他沒有履行其職責。
證監會調查發現,民眾期貨在關鍵時間沒有對89名客戶用以發出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以致未能妥善評估並管理與其客戶使用該等客戶自設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此外,存入6名客戶的帳戶內的款項與他們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由於該行無維持有效的監察系統,故未能偵測及評估有關存款並進行適當的查詢,也未能妥善處理相關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更發現,民眾期貨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原因是6名客戶的帳戶曾進行頻繁而大量的交易,及在許多情況下,同一客戶於同一秒內以同一價格就同一期貨合約作出買賣指示。證監會認為,民眾期貨的系統和監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民眾沒有確保《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指引》和《操守準則》獲得遵從。
證監會在決定對民眾期貨及李振基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該行及李氏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其客戶活動,以及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此缺失的嚴重性可能會損害公眾對市場的信心和破壞市場的廉潔穩健;有需要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以示有關缺失不可接受;兩者過往並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及裕承環球的財務狀況及它已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