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資交易及託管服務發牌制度公眾諮詢至8月29日

為建立安全、穩健及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虛擬資產生態系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合香港證監會就設立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展開公眾諮詢,至8月29日止。

建議的兩個發牌制度將賦權證監會,向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及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並制訂規管要求及進行監督,且不設「被當作已獲發牌」的安排,香港金融管理局則會監管可提供相關服務的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

文件建議,無論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是透過實體店及/或其他平台提供,其涵蓋範圍均包括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服務、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兌換服務、經紀活動、大宗交易活動,以至顧問或資產管理人從事的其他活動等較複雜的服務,在港從事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業務,均須取得牌照。至於虛擬資產託管服務發牌,業務包括代客戶保管虛擬資產;或能轉移客戶數字資產的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私人密鑰。

兩個牌照的申請人,均須在財政資源、知識和經驗、風險管理、財務匯報和披露、業務操守、資料及通知、備存記錄、妥善保障客戶資產和保障投資者的措施等符合要求。證監會將根據「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確保穩健的投資者保障措施和維持市場誠信。

另外,文件提到,政府將檢視在法例上應否使用其他詞語取代「虛擬資產」以更好反映此資產類別的性質,並與國際市場的理解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