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上海簽署《滬港國際金融中心協同發展行動方案》

香港與上海簽署《滬港國際金融中心協同發展行動方案》,涵蓋六方面共38項措施,包括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促進兩地資本市場的聯繫與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上海企業在香港上市融資,以及加強兩地在大宗商品交易、再保險業務、綠色金融、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合作,進一步發揮兩地在金融開放、金融發展及風險防範方面的優勢,並加強跨境金融及離岸金融的合作,推動兩地國際金融中心的協同發展。

本港財金官員表示,這進一步明確滬港合作的具體方向,為兩地多層次、多領域的金融合作注入了新的、更豐富的內容。一是深化互聯互通的新措施;二是突出對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支持;三是推動標準對接和金融創新。

該官員指,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香港與上海這兩個國際金融中心將強強聯手,發揮更大的聯動和協同效益,為國家的金融強國建設貢獻更大力量,也為全球金融市場的發展注入更多中國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