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華再將一批內地太陽能項目證券化 套現4.7億人幣
港華智慧能源(01083)公布,向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出售若干內地屋頂光伏發電項目之全部股權及其所欠之貸款,總代價約為4.7億元人民(下同),同時同意按面值認購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下發行之部分權益級資產支持證券(ABS),本金額為2,400萬元,相當於根據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予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本金總額約5.1%。
出售事項之完成須待相關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港華稱,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為集團推進太陽能光伏資產證券化的一部分,提升流動性。透過認購第二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下的權益級ABS,將保留於該等資產的權益,繼續享有其產生的溢利。
公司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投資於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償還銀行借款、以及作為一般營運資金。
港華去年9月在深交所註冊成立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可不時將內地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業務的附屬公司之股權,以及該等附屬公司所欠之股東貸款,出售予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之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