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原董事長劉連舸被起訴 涉受賄及違法放貸

內媒報道,中國銀行(03988)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以及中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回望中行2023年3月中關於劉連舸辭任董事長的公告,說他擔任董事長以來,「恪盡職守,勤勉履職……完善公司治理,強化集團管控,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經營管理數碼化轉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推動全球一流現代銀行集團建設取得新成效。 」

劉連舸2018年加入中行,8月出任行長,翌年7月起任董事長,並按一貫慣例兼任中銀香港(02388)的董事長。此前,他在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擔任該行副董事長兼行長。再之前曾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多年,先後擔任國際司副司長、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保衛局)局長等職務。